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为做好全省住建领域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城管字〔2023〕7号)对信用信息评分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的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了《山东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优良信用信息加分表(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