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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泰安市普通国省道定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17:00:33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502000212
项目名称泰安市普通国省道定期维修工程
项目地点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
项目预算 0万元
建设单位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骏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09:00:00
附件

泰安市普通国省道定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SDGP370900000202502000212

项目名称

泰安市普通国省道定期维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

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

建设性质

小修

招标项目编号

SJ-GC-20250819-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标段编号

SJ-GC-20250819-01-01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立项文号

泰路计函〔2025〕13号

项目法人单位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骏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财政投资资金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泰安市普通国省道定期维修工程维修里程423.484公里,工作内容是对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辖区内部分普通国省道存在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裂缝、坑槽、沉陷,路面标线磨损、标志破损,桥梁伸缩缝损坏等病害进行维修处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施工一标段:本项目路线全长423.484km,负责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设施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SJ-GC-20250819-01-01,本项目路线全长423.484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段
(SJ-GC-20250819-01-01)

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施工一标段:本项目路线全长423.484km,负责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设施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资质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

⑤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3年(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4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912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6. 补充信息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及电话: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0538-6221070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方式:0538-8268018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投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山东骏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山东省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长城路南段617-1号金盛文化大厦B座419户

邮政编码

271000

271000

联系人

王科长

杜经理

电话

0538-6263036

0538-82680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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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所在地



 


2025-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