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应用图谱》入选技术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4 19:07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建设科技创新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应用图谱(2025年度)》编制工作,系统梳理我省“十四五”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成果。现公开征集技术成果,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面向在山东省内注册、从事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业务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法人单位。
(二)征集范围。本次征集重点面向“十四五”以来(2021年至今),具有成熟的工程应用基础和良好推广价值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成果。
申报技术方向应符合《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深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重点任务的技术方向体系(附件1)。鼓励申报在居住品质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宜居村镇发展和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的技术成果。
(一)技术水平与创新成效。技术应达到省级及以上先进水平,或取得相应知识产权、标准、工法等支撑;在建设工程中已实际应用,具备可验证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
(二)推广条件与支撑体系。技术体系应完善可靠,具备配套标准、产品认证或检测报告等支撑文件,可实现工程化推广与复制应用。
(三)知识产权与合规要求。成果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争议,不存在限制推广或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形。申报材料不应包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提交材料视为同意在图谱成果发布及推广中公开相关信息。
(四)重复申报与更新要求。已纳入《山东省建筑业推广应用技术公告(2023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技术目录(2024年度)》的成果,以及厅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参评省科技进步奖和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确有重大技术升级或形成新应用体系的,可在说明更新内容后重新提交。
(一)报送内容。
1.申报表:填写《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应用图谱入选技术申报表》(附件2),纸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同步提供电子版(doc/docx格式)。
2.技术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逻辑清晰,数据可核实。主要包括技术简介、关键技术特点与创新点、工程应用效果、产业化基础与推广条件等,技术简介不少于1000字。
3.图片资料:提供能反映技术特点和应用成效的图片,包括现场应用照片、关键工艺设备、典型工程实例或产品图示等。图片应清晰、真实、具有代表性,每项技术原则上提交3-5张高分辨率图片(JPG/PNG格式),附简要文字说明。
(二)报送时限。
2025年11月30日前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一)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或重复申报的单位,将取消入选资格。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查评审,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入选技术将通过厅网站公开发布,并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推广。
(三)本次征集工作坚持自愿申报、公开透明和公益服务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张莹秋、李硕,电话:0531-51765572,电子邮箱:fzyls@shandong.cn。材料受理地址:济南市卧龙路128号,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608室,邮编:250004。
附件:1.《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应用图谱》技术方向体系
2.《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应用图谱》入选技术申报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