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区、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信息公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扩大公开范围。投标单位资格预审阶段涉及的业绩、人员、获奖等信息在项目预中标公示阶段一并公开。
强化招标人招标文件编制主体权责。招标人应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资格预审提交的业绩、人员、获奖等信息,公开后经查实因弄虚作假等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入社会不良信用信息,面向社会公布,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