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精简企业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简化资质标准,优化审批方式,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合理束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业务范围相近、市场需求较小的企业资质类别予以合并,对层级过多的资质等级进行归并。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和事务所资质,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等级压减后,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下:
1.施工资质。将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民航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其中,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2.工程勘察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3.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4类行业资质;将151类专业资质、8类专项资质、3类事务所资质整合为70类专业和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
4.工程监理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住建部印发两份关于建筑业资质相关重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资质正式恢复《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随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明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随着三级、丙级资质换证政策正式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将正式露出面纱。此前一直在热议的三级直接取消引起了行业的沸腾,那么按照此次政策通知简单换证然后在按二级考核,就说的过去了。提醒建筑业企业把上面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图片内容仔细阅读几遍,因涉及到政策敏感性今日不便于提前剧透,后续本公众号会发布剧透详细介绍及相关资质改革信息请关注后随时查收最新消息。
随后多省发文要求三级换领一年有效期后,在进行资质延续申请时将对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主要人员数量、社保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做出许可决定同意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多省份纷纷发文,对资质申报进行新要求,将恢复二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等要求。同时多省明确规定资质申报部级和省级资质时,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必须上四库一平台,而且部分省份要求注册类及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资质申报过程中一年内存在频繁变更超过2次以上的均纳入到终点核查对象。
2023年10月16日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由住建部核发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进行资质延续,一时间忙还了建设工程企业。2023对于由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特级、一级、甲级等资质)是不平凡的一年,那么2024年对于由各省核发的资质(二级、乙级资质等)注定更将会是不平凡的一年。多省在2023年10月-12月纷纷发布资质延续政策通知,有对本省资质有效期统一延至2024年6月31日的,有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各省政策要求均不相同。所以2024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涉及到省批资质延续申请的将面临诸多挑战,需提前做好相应人员储备,以便于资质顺利延续。
本文将根据最新政策对二级施工总承包各要求解析进行详细汇总,含二级资质标准、二级资质延续要求,二级资质直接申请或增项要求等。
现行标准以及后续调整的政策法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7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注:其中不一致的,以建市规〔2023〕3号为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自此,由省级住建部门开始,企业、个人项目信息将被推送至全国平台。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需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的,应抓紧向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补录申请,业绩补录2024年12月31日正式截止!
涉及到申请住建部资质申报及各省资质申报或增项类必须按以上要求个人业绩需录入四库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