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贵州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涉嫌“挂证”注册人员名单的通报》(全文见文尾)。共有19365名二级建造师涉嫌“挂证”。
根据通报得知,本次是通过对注册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进行比对查出“挂证”。
对构成“挂证”行为的二级建造师作出撤销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公职人员“挂证”的要立即抄送其所在单位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对申请注册的人员,在法定时限内进行社保信息及实际工作单位等信息核实,经核实不一致的不得注册审批。 对个人不积极配合的,要采取撤销注册、一定时限注册限制及标记异常状态等方式,严肃处理,切实消除“挂证”乱象。 建立与同级人社部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核实注册人员人、证、社保合一情况,并对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类人员逐一核实。
编者注:随着全国社保联网,“挂证”难度不断提升,人、证、社保合一的时代来了!
延伸阅读:前几日,四川也查出4177名注册建造师涉嫌“挂证”!
11月8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布涉嫌“挂证”注册建造师名单的通告》,也提出了将核实社保。
据悉,9月份四川省住建厅公示涉嫌“挂证”注册建造师名单,名单显示共有4177人。经公示申诉复核后,现将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的涉嫌“挂证”注册建造师名单公布。共有4177人,检查发现的问题均为:频繁变更注册单位,且2021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此外,还对本次公布的涉嫌“挂证”注册建造师提出相应要求:
1、本次公布的涉嫌“挂证”的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时,将核实社保缴纳情况; 2、住建部门应核查本次公布的涉嫌“挂证”注册建造师执业情况,涉嫌“挂证”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要对其到岗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考勤; 3、招标、资质申报使用本次本次公布涉嫌“挂证”注册建造师的企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人员社保缴纳、人员业绩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 2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2021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今年1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截至目前,已有29个省发文,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
1、建立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统一平台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信用记录,将严重失信人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2、普遍实现跨地区持卡应用,并与政府其他公共服务实现“一卡通用”。
3、完善地方社保系统,纵向实现上下级信息系统对接和互联互通,横向实现与本级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4、全国联网:2022年底前,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建成。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明确: 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其中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常用证照。
一建注册证书已全国联网
2021年9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之前一建证书是全国通用、可注册,但注册信息联网没有全部实现,一直到“四库一平台”上线后才逐步完善。这个时期,纸质注册证书一直使用,存在部分注册信息没能汇总到平台的情况。 1月1日起,一建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化、纸质证书作废。这就意味着,全部一建注册信息入库、全国联网。 二建注册证书全国联网 截至目前,住建部已同意辽宁、湖南、天津、甘肃、吉林、青海、广西、福建、重庆、上海、四川、河南、浙江、江西、新疆、江苏、北京、陕西、云南、山西、海南、西藏、内蒙古等20多省市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ZWFWC0215-2019)标准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省域信息互通共享; 省数据与住建部相关数据系统打通; 加强对取得电子化证书人员身份实名信息认证;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后,意味着可全国联网查询。
职称全国联网
2021年6月,“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上线运行!
平台收录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上报的超过1200万条职称信息,通过职称查询平台可以核验职称证书,用户可通过www.12333.gov.cn网页、手机12333客户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登录查询。
具体查询方式:职称全国联网,人社部开通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